近日,灵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静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杨某雇佣原告庞某为司机,帮助其运输货物,后经结算,被告共计欠原告劳务费8500元。此后,原告庞某多次催促支付工资,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
案件受理后,李静法官通过仔细研究案情,发现案件还存在调解的可能性。因考虑到原告是外地人员,她便采取电话沟通、在线调解的方式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在多次沟通、释法明理后,被告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劳务费8500元。7月17日,被告向原告转账,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劳动纠纷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关乎民生权益保护。“劳”有所获,安“薪”相伴。今后,灵寿法院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