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能动司法+诉源治理 | 灵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梅林到乡镇调研诉源治理工作
分享到:
作者:灵寿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24 11:17:23 打印 字号: | |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助推基层社会治理,8月18 日上午,灵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梅林到北洼乡、三圣院乡、灵寿镇就开展“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进行调研,有关乡镇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每到一个乡镇,刘梅林院长详细向乡镇负责同志介绍石家庄法院“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了解乡镇“法官工作站”办公场所和设施配备情况,以及基层矛盾化解的具体举措、取得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就法官工作站设立和运行、各乡镇存在的易发多发纠纷情况与乡镇负责人进行初步探讨。

调研过程中,就如何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更好发挥“府院联动”作用,刘梅林院长提出几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坚持能动司法,做实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强化责任担当。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协调各方优势,充分运用好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退休村干部、当地群众中的“热心人”等社会力量,积极鼓励这些力量参与案件调解,增强多元解纷效能。二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要积极推进法官工作站建设,强化法院与乡镇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基层群众组织的协作,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三要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提高调解水平。今后要围绕案件调解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调解方法技巧、调解员的履职范围等开展培训,提升调解员因事因地制宜化解纠纷的能力,为全面提高纠纷化解成效奠定扎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灵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