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戴丽丽 通讯员 田超拓 焦艳娇)“我们老百姓辛辛苦苦一辈子就是盖这几间房子,现在我这房子成这样,损失谁来承担?多长时间才能解决?”近日,在灵寿县陈庄法庭接待室,安某心急如焚地向法庭庭长何成江诉说闹心事。
原来,同村村民孙某等将管道安装至安某房屋附近,导致安某房屋涉水受损,双方沟通中言语冲突,导致矛盾升级,怨气越结越深。看着湿了半截的后墙和屋内脱落的墙皮,安某如坐针毡。
如果按照正常诉讼程序要进行诉前鉴定,需要一段较长的鉴定期,安某还要承担高额鉴定费和不能全额执行到位的风险,更重要的是案结了但当事人之间的“火药味”不一定能平息。如何快速化解矛盾、缓和双方关系,是何成江在案件之外重点思考的问题。
矛盾纠纷处于萌芽状态时,就像“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何成江对本案进行联合诉前化解,与特邀调解员一起跑到村里做工作,到田间地头心平气和释法明理。最终,孙某等人同意马上改设排水管道,给予安某一定补偿。双方在法庭、村委会、包村干部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陈庄法庭是灵寿县法院的派出法庭之一,也是距离灵寿县城最远、海拔最高的人民法庭。陈庄法庭积极探索“调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机制,邀请品牌调解室入驻,全天候在法庭化解纠纷,积极融入党委诉源治理大格局,与乡村调委会、调解员、网格员建立信息交流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该法庭自2022年3月升级改造以来成功调解案件121件,参与化解重点隐患纠纷10余起,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
近年来,灵寿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让法官走出法院、走出法庭,把司法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居)等社会治理最末端。建立与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县疑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协作机制,与县政府等20多家行政机关联合成立行政争议化解机构,邀请品牌调解室入驻人民法庭,加强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定期列席乡镇信访联席会议。此外,组织员额法官入“网格”、设立法官企业联络站,推动矛盾从源头预防、从源头化解。
“今后,灵寿法院将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进一步将调解的‘调’向前延伸,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灵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梅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