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在灵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灵寿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梅林代表县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灵寿县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今年以来,灵寿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和全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立足审判职能,突出重点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强化组织管理、压实各方责任,努力为推动灵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聚焦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工作,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提升诉服审判执行质效相结合,不断拓展司法领域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力度与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