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灵寿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贯彻石家庄中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灵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梅林主持会议,在家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刘梅林院长传达了市中院李霁院长在全市法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全市法院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情况,并对灵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政治自觉性和紧迫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取得实效。二要严抓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协同联动的工作专班。对照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三要提高审执质效,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要以“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诉讼服务质效的重要抓手,找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法院工作职能的结合点、着力点,推动法院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