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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法院:依法保护村集体利益 村民敲锣打鼓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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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灵寿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26 14:24:49 打印 字号: | |

11月26日上午,灵寿法院门口敲锣打鼓,人影攒动,灵寿县牛城乡西王角村两委干部和县水利局驻西王角村乡村振兴工作队、村民自发选出的村民代表共计16人,将一面写有“维护法律尊严 公正执法办案”的锦旗赠送给灵寿法院。灵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尹青江、执行局副局长张玉伟、执行员王德崴、尚昭鹏代表县法院接受锦旗。

据悉,被告徐某1、张某1、徐某2、张某2租赁西王角村集体土地合同到期后,一直未续签合同,非法占有该村31.42亩村集体土地长达近20年。为维护集体权益,西王角村村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还原土地。灵寿法院经过认真调查审理,依法判决支持村委主张,徐某等四人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还原土地。判决生效后,徐某等四人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灵寿法院院长刘梅林的统筹部署,执行局负责人尹青江、副局长张玉伟带领下,10月21日至11月17日,灵寿法院执行局干警陈风岭、王德崴、曹磊组织10余名干警分3次对涉案的31.42亩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强制执行清理,现场依法拘留妨碍执行人员2人。不到一个月时间,非法占有多年的31.42亩集体土地,彻底得以还原!

为进一步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灵寿法院邀请村两委干部、县水利局驻村工作队成员、村民代表参观了法院信息化建设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在法院会议室,执行局负责人尹青江、副局长张玉伟与16名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就如何依法维护集体利益、防范化解集体经济风险向村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干部及村民代表提出建议。


 
责任编辑:灵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