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至10月15日,灵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宋某某等15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等一案。灵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家属等旁听案件庭审。
该案被告人数众多,灵寿县法院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研究制订了详细的警务保障预案,并向市法院申请调动16名警力,确保庭审安全有序进行。灵寿县公安局对本次开庭任务给予鼎力支持,全程派驻公安特警维持现场秩序。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