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在灵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灵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梅林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县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和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审判管理工作报告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执法办案中心工作,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效能,努力实现审判管理与审判业务相结合,探索建立以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管理为核心,以目标管理考核为载体,以审判过程控制为抓手,以数字化管理平台为依托,以绩效考核结果转化运用为推力的数字化层级审判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审判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水平。
民事执行工作报告指出:近年来,灵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把执行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不断强化执行管理,深入推进执行改革,以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为核心,实现了执行机制的重大转变,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滨河生态新城、现代美丽灵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