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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灵寿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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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焦艳娇  发布时间:2018-11-26 16:09:09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有效减少当事人的执行风险,降低保全成本,提高执行效率,1122日下午,灵寿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寿支公司签署(人民法院 人民保险)战略合作协议。


灵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尹青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寿支公司经理郑丽芳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灵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玉伟、辛卉、中保财险灵寿支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开展合作后,灵寿法院将借用保险公司的产品优势、专业优势,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开展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等业务时,当事人可根据案件需要选择不同险种进行投保,依据保险条款的约定获得相应的保险金。

与保险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法院工作的新举措、新亮点,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强化履职保障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接下来,灵寿法院将就合作细则与人保财险灵寿分公司进一步商谈,争取早日实现保险落地签单。

责任编辑:焦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