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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法院与公安机关深化执行联动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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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玉伟  发布时间:2018-05-16 14:26:48 打印 字号: | |

查人找物难,一直是制约法院执行工作开展的一大痼疾,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往往能够查询到被执行人有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是因为无法找到车辆的具体下落,导致不能进行司法处置。近日,灵寿法院通过与公安机关深化执行联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依托公安机关车辆管理职能,顺利执行完毕了一起案件。

被执行人靳某因借款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拒不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登记有现代牌小型汽车一辆,灵寿法院将该车辆予以查封,但因无法查明车辆具体下落,故无法进行扣押、拍卖,导致案件长时间不能执行。近日,被执行人靳某驾车前往灵寿县汽车检测站办理车辆年检手续过程中,灵寿县交警大队车管站站长马月利发现该车辆为法院查封并请求协助查找的车辆,遂第一时间通知法院并告知被执行人同执行法官联系。经执行法官释明利害,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来到法院交纳执行案款,使案件得到了顺利的执结。

灵寿法院执行局局长尹青江表示,法院执行局加强同公安等部门协助执行机制的建设,特别是进一步强化与公安机关在寻人控物、打击拒执犯罪、基层派出所协助执行等方面的协作,助推多起案件顺利执结。为了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灵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与联合惩戒单位的协调配合,依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以昂扬的斗志、敢打必胜的决心和发起总攻的战斗姿态,坚决攻克一切影响实现既定目标的难关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文字:张玉伟

责任编辑:焦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