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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单”企业贷款遭拒 主动找法院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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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5-14 14:42:09 打印 字号: | |

本以为公司账务没钱就相安无事,不料,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在银行贷款时吃了“闭门羹”——

近日,灵寿某公司在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在银行申请贷款时遭拒。于是,企业主动找到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在法院主持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这起长达2年半的执行难案得以执结。

事情要从2015年说起,灵寿某公司长期向扬州某公司购买原材料,由于该公司资金出现问题,从2014年开始多次拖欠扬州公司货款,共计54万元。2015年10月,扬州公司将灵寿某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灵寿公司偿还扬州公司货款。

判决生效后,灵寿某公司因公司资金不足,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5年底,扬州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多次对灵寿公司进行调查、催促,灵寿公司以货物冲抵欠款13万元,余下41万元货款迟迟未还。2016年6月,灵寿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灵寿某公司两条生产线,并冻结了该公司账户。但该公司账户上资金仅有500多元,仍然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灵寿法院将该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告知其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此时,灵寿某公司还暗存侥幸心理,认为公司没钱就可以一拖二赖,一切相安无事。

信用惩戒是法治的延续,谁失信谁被惩戒是必须遵循的准则。2017年底,该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却意外被银行告知因在失信名单不予发放贷款。公司负责人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找到法院执行局,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由于该公司资金不足,经法院主持调解,灵寿某公司与扬州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灵寿某公司在半年内分期偿还扬州公司货款。执行和解后,法院屏蔽了该公司失信信息灵寿某公司这才如愿申请到了银行贷款据悉,该企业目前企业运转良好并于今年5月11日全部偿清扬州某公司欠款,双方仍然保持友好合作。                            

 文字:焦艳娇 魏付军

责任编辑: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