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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委组织召开执行案件集中攻坚行动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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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灵寿法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7-03-02 17:28:51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任务。3月2日,灵寿县委组织召开执行案件集中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江文辉,县法院院长王文忠,县检察院检察长盖朝龙,县公安局长王峰,县司法局长赵军华出席会议。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公安局各派出所所长、住建局、国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驻县金融机构和15个乡镇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灵寿县委书记宋存汉作出重要批示

    会议由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文建主持,会议首先宣读了灵寿县委书记宋存汉对本次执行案件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重要批示。宋书记批示:“此方案很好,过去执行工作是不错的,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尚存积案,一要对这次攻坚行动高度重视;二要下定决心,保持信心;三要依法采取过硬措施,务求必胜,取得法律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文忠宣读实施方案

    县法院院长王文忠宣读了《灵寿县关于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职责分工,对执行案件集中攻坚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王院长指出,法院执行工作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县委领导、人民法院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大执行”格局。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江文辉作出重要讲话

    江书记指出,能否解决执行难问题,关系到司法权威的真正树立,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要充分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要加强横向沟通,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使部门协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步调统一、共同推进执行工作的全面开展。

    江书记强调,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着力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突出问题,还要重视对执行不能案件的防范和化解工作,通过强化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

县法院、县公安局、乡镇代表作表态发言

    本次会议的召开,吹响了灵寿法院2017年执行案件集中攻坚行动的集结号,会后执行局干警感到倍受鼓舞,纷纷表示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拼搏奋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来源:灵寿法院执行局 勇敢的前行
责任编辑:灵寿法院执行局